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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第二河务局“五个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务实、清廉、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濮阳第二河务局采取五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要求每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执法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执法。
 
    二是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和实施行政处罚后,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分别发放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卡和行政执法回访监督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卡上签名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公布监督举报服务热线电话。
 
    三是再次细化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必须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年终考核中与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重点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定时、不定时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是制订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违法违规执法人员的处理。
 
    来源:水政在线

  2008-11-12 07: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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