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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河务局奏响行政执法和谐音符


 

    为创建效能型、服务型水行政管理机关,长垣河务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监督与服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改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便民服务意识,奏响水行政执法和谐音符。
 
    一、从单纯加强执法力度转向提升服务质量,让执法与服务发挥综合作用。转变过去那种单纯执法的思维模式,树立行政相对人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理念,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实现和谐执法、文明执法上,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行政执法和谐氛围。
 
    二、从注重监督管理转向加强宣传教育,让执法信息全方位对称起来。坚持监督管理与宣传教育并举方针,不断增强沿黄干群水法意识,开拓执法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服务,让行政相对人一进门就感到方便。转变过去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形象,采取主动告知、加强指导、执法监督等办法,做到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该局实现了全年无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无不服行政机关裁决上诉等事件的发生,真正实现了“和谐黄河”的管理格局。
 
    来源:水政在线   

  2008-11-20 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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