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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就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发出通知


   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就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向各项目法人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南水北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南水北调工程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正确处理好施工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08]27号)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工程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管,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现场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对爆破施工、洞挖、高空作业、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在施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外协委托单位的检查,杜绝以包代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的行为。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有章不循、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规和有关合同严肃处理。要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要认真开展汛前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各地正陆续进入汛期,各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南水北调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国调办安[2008]5号)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度汛各项工作,严防暴雨、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事故灾难。各项目法人要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组织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度汛检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措施、预案、物资、设备及人员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度汛。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将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适时组织开展抽查。(中国南水北调)

  2008-05-19 07: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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