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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交流材料——加强政策研究 当好决策参谋 努力为江苏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江苏省水利厅

    近两年来,我厅在水利部的领导下,始终高度重视水利政策研究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开拓水利政研工作新局面,取得了一批政策研究方面的成果,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前瞻性的政策建议,对推动全省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我省水利政策研究的主要成果
    
    近两年来,我省水利政策研究工作紧扣全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适应我国加入WTO和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一系列的课题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水利工程分类研究,进一步明确建设管理投资渠道

    为了确定水利工程的性质,理顺和拓宽建设与管理的资金渠道,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实现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分类的研究。首先组织讨论了工程分类的思路、原则、方法和有关重点问题。其次,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典型剖析我省的各类水利工程之后,集中力量起草了《江苏省水利工程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对水利工程按其功能和作用,划分为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对于每一类工程的具体划分,提出了明确的办法。其中,准公益性建设项目不同功能效益的比例,按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准公益性已建工程不同功能效益的比例,分水库、河道(涵闸)、灌排结合泵站等几类,分别提出计算方法。对每一类水利工程,《办法》都明确了其建设和管理的经费渠道。纯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从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农业重点发展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及其他各类可用于水利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通过非财政性的资金渠道筹集。鼓励经营性项目面向社会融资,允许社会投资主体参股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经营,有条件的项目可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筹集建设资金。准公益性的建设项目根据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比例,分别不同渠道筹集资金,筹资比例由项目审批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批复中明确。《办法》还规定加大对已建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力度。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纯公益性水利工程更新改造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的资金;对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经费,按公益性资产所占比例补助。纯公益性工程的维护运行管理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准公益性工程中公益性功能的维护运行管理费,由各级财政按公益性资产比例核拨。目前,该《办法》草案已送交省财政、计委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争取早日正式出台。

(二)进行农村水利相关问题的研究,有效指导了农村水利建设

    为研究解决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如何发展的问题,我厅及时开展了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发展机制的研究。为使该项研究结合税费改革的实际,首先对安徽省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研究,在吸取安徽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到基层水利站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调研报告。报告在全面分析税费改革对江苏农村水利发展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对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的发展从投入政策、组织实施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在投入政策上,报告提出一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主要是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要增加投入,特别是农村公益性水利设施,必须要有足够的投入;二是建议在取消统一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之后,应当明确规定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可以由受益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筹资、筹劳负担,在自愿的基础上,也可以搞以资代劳;三是要建立合理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对经营性的农村水利工程,要通过水价的调节功能,坚决走向市场。要在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服务性质,划分工程类别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水价,运用价格杠杆,逐步使经营性的农村水利工程走上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道路;四是建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封顶政策应当灵活一些,只要群众愿意,经过一定的程序批准,可以突破。在组织实施政策上,报告提出一是要继续坚持以政府组织引导为主。村内工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跨村工程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跨乡工程则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实行受益范围内群众自治。建议对一些受益范围明确的农村水利设施,可以成立一种群众自治组织,自定规则,自我维护运行;三是在防汛、抢险、抗灾的用工问题上,建议相关政策要作适当修改,把经县政府批准,改为经乡(镇)政府批准,事后报县政府备案,这样可操作性会更强些。此外,报告还提出了要切实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建议中央出台《农村工作条例》等建议。该调研报告从实践的角度,探索性地为新时期农村水利的发展理清了思路,上报水利部及省政府后,得到了部省领导的重视和关注。

(三)开展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工作,为基层水利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为农服务的指导思想,在全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之前,我厅又组成调研组,对乡镇水利站如何适应改革的要求,更好地为农村水利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行了研究。重点对乡镇水利站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书面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在全面总结乡镇水利站在农村水利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分析指出了农村水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赋予乡镇水利站在水利规划、水利建设、工程管理、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水费收交等方面的7项职能,并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有益探索,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继续积极争取,坚持乡镇水利站“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要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水利站与农机站的关系;四是省厅要加强对乡镇水利站建设的工作指导。该调研报告送交省政府后,为在全省市、县、乡三级机构改革中保持乡水利站的原有管理模式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对全省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四)开展水利改革问题的研究,促进水利改革事业良性运行

    为加快全省水利改革步伐,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水利改革工作进行了定向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水利改革的决定》,下发到全省各地。《决定》阐述了我省水利改革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要通过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新型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崭新的供水体制、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灌区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和具有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决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目标,理清了改革的思路,为江苏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实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为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开展了WTO对江苏水利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的研究

    加入WTO是新世纪我国的一件大事,入世必将对我国的许多行业都产生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同样,对水利行业也将产生深层次影响。为积极应对入世挑战,争取将入世的有利条件用足,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我厅开展了WTO对江苏水利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该项研究将在全面分析加入WTO对江苏水利发展的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的措施及对策,着重调整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发展战略,江苏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江苏水利现代化建设纲要等内容。目前,该项研究的基础框架已形成,大量的基础资料搜集及统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厅将邀请我省水利系统的老专家共同参与这一课题的研究,争取从战略上和战术上提出积极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开展水利政研工作的主要经验及体会

    政策研究工作是一项“软件”工作,只有“软件”硬抓,才能出成果,出实效。近年来,我省水利政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起来,我们的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政研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保障

    我省水利政研工作一直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不仅对政研工作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便利,还身体力行,亲自组织并参与政研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政研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今年,厅党组决定,每一位党组成员负责一个重点政研课题。厅党组成员与有关部门的同志一道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分析水利上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极大地促进了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政研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组织管理是政研工作健康开展的关键

    针对前几年政研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政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每年年初,我厅都分项下达全年的政研课题计划,采取定课题、定人员、定时间、定经费、定奖惩的办法,将课题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业务分工,具体负责相应课题的完成,厅政策法规处加强了组织、协调、综合、服务及跟踪督办工作。事实证明,这种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的办法是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它有力地促进了政研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开展政研工作的有力支撑

    搞好政研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政策研究队伍。我省对加强水利政研队伍建设工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政策研究部门普遍得到了加强,全省绝大部分省辖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单独设立了政策法规处(科),专门负责政策研究及法制建设工作。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各单位都配备了一批素质较高的公务员,从而有效提高了水利政研队伍的整体水平。为进一步完善水利政研工作的人才结构,做到专兼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同时,我们还在厅机关主要业务处室、各市水利局以及一些老同志中聘请层次较高、政策水平比较强、掌握信息比较全、具有调查研究能力的同志担任省水利政策法规特约研究员,参与重要课题的研究,以提高我省政研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我省水利政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照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大局对政研工作新要求,我们应做的工作还有许多。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的工作力度,争取获得更大成绩,为江苏水利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水利政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省水利工作的实践一再证明,政策研究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它对水利工作的全局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任何一项政策法规在出台前,都要做大量的超前研究工作,出台后,还要进行跟踪调研,不断修改完善。当前,江苏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为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必须充分认识政策研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之作为各项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将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从促进和保障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政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研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努力使政策研究工作更好为水利发展服务。

(二)完成一批重点课题

    下一阶段,围绕我省水利中心工作,紧扣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政研工作的力度,完成一批重点课题。一是要加强对水利改革问题的调研,力争提出好的建议意见,供厅党组决策,以求全面加快我省水利改革的进程。二是要开展工程管理体制的调研,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及管理单位改革提出有力措施。三是要加强城市水利问题调研,为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出谋划策,促进“水利进城”战略的实施。四是要加强对水利依法行政的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提高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五是要开展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发展问题的跟踪调研,为新形势下的农村水利建设指明方向。

(三)掌握科学的政研工作方法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十分迅猛,水利工作的思路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政研工作要及时调整思路,开拓创新,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首先,要端正思想观念,明确政研工作的前提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思想。我们要求全省各级水利政策研究部门都要围绕党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选准课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其次,在政研工作中,要坚持科学性、针对性和客观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长远、宏观的视角开展政研工作,同时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加强成果转化工作。第三要坚持开放式研究,把自身研究与组织系统研究、组织社会研究结合起来。第四要坚持长远性研究与紧迫性研究相结合、战略性研究与策略性研究相结合。要制定政策研究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局部与全局相结合,短期研究与中长期研究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002-10-31 08: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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