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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机构改革后,我市在水利局的内设机构中新设立了政策法规处,具体承担水利政策研究、立法、普法、执法和行政复议等职责。近年来,在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和部发展研究中心的指导帮助下,我市在政策研究工作方面努力探索、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我市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我市水利政策研究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我们按照水利部新的治水思路的要求,结合部政策法规司拟定的西部大开发水利政策法规建设思路,围绕新时期水利改革和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实际,全力推动水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取得了一批成果。
(一)制定了“十五”期间全市水利政策研究的规划,明确了政策研究的主攻方向和重点课题,制定了工作措施,落实了相应的责任和任务
2000年10月,市水利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策研究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在全行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加强水利行业的政策研究工作。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注重用政策来指导和规范行业工作,要象抓水利工程建设一样抓好政策研究工作,要把政策研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市局还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策研究工作,要针对困扰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政策研究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文件还明确了水利政策研究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并对未来五年应完成的政策研究重点课题进行了具体部署,落实了课题的责任单位,建立了政策研究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二)积极参与部政策法规司启动的西部大开发三个重点课题的研究
配合参与了有关省、自治区承担的《西部地区农业节水机制研究》和《西部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及投资分摊政策研究》两个课题,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我们的政策建议和意见;协助陕西省水利厅完成了《西部地区农业水价政策研究》课题,为西部地区的农业水价改革提供了改革的思路和方向。通过参与这三个重点课题的研究,提高了我们对政策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锻炼了我市的水利政策研究队伍和人才,也为我市的水利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办法。
(三)围绕水利地方立法和改革决策,进一步强化了政策研究工作
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条件下,重庆水利如何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适应现代水利发展的需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出击,筛选课题,深入调研,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了较为翔实、切合水利实际的政策调研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区县下达了任务。近年来,市水利局坚持把政策研究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水利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统一布置并签定责任书。市局给各区县(市)的政策研究目标任务充分考虑了各地水利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结合实际的原则来制定和布置,对推动各地的水利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如市局要求梁平县水电局开展水行政管理与执法的综合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后,该县水利局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政策研究任务,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实践,对县水电局的水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进行了大胆改革,将县局涉及水行政许可、审批、收费和执法等行政管理及执法职责统一交给一个机构-----县水政监察大队承担,很好地理顺了内部管理关系,使该县的水行政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大为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该县水利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是重点围绕水务体制改革、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管理、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范、乡镇供水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地方电力管理等有关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一系列调研,为制定有关制度和规章奠定了良好基础。如2000年,我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局农村水利处、财务处一道对全市水利工程的水费征收管理体制和农业水价标准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深入调研,摸清了现状,找准了问题,并形成了一个有份量的调研报告,为我市制定出台《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标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又比如在水务体制改革方面,尽管我市与全国其他兄弟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并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对水务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以市人大农委和市政协农林委的名义形成了两份很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分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领导和市有关部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下一步推动全市的水务体制改革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是指导各区县(市、自治县)水利部门针对本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调研,去年全市共完成调研文章50余篇,其中在水价、水利工程管理、地方电力、乡镇供水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璧山县水利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对该县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和农业水价标准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璧山县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办法》和水价标准,对规范该县水利工程的水费征收和管理,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转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狠抓水利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制定,取得一批重大成果
在分专题搞好政策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水利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水利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修改、协调和送审的力度,圆满完成了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我们在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衔接、沟通,由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水文管理办法》、《重庆市水政监察工作规定》、《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农业灌溉水价标准,对水价的征收体制和管理方式及其核定办法进行重大改革;通过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通知》;与市计委、市财政局和市建委联合起草并报送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咨询、评估、论证、审查、审批及监督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以市水利局名义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了《重庆市水利系统电力管理办法》、《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和前期论证工作,待论证成熟后上报市政府印发执行。在地方性法规方面,在直辖后我市已经出台了《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四个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为规范乡镇供水的管理,市水利局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对此进行了长时期的调研、论证和协调,拟争取市人大出台《重庆市乡镇供水管理条例》。
二、抓好政策研究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和完善水利政策研究工作规划是搞好政策研究工作的前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事业都离不开政策的引导,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水利工作实践也证明,水利政策研究工作是促进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支撑,水利事业要发展,水利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好务,必须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建设。新形势下,水利部提出了新的水利发展方略,要实现从传统的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客观上要求政策研究工作必须先行,要紧密围绕资源水利和现代水利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改革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超前研究,以引导和保障新的水利发展方略的实现。 水利工作必须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处理水资源、环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水利政策研究必须始终围绕这一基本原则来开展工作。为此,我市在水利政策研究工作中确立这样的指导思想:以研究探索实现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为方向,以引导、保障和促进水利改革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中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的水利发展政策体系。
针对我市水利系统政策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的实际状况,我们提出政策研究工作要立足于管理需要和制度创新,从水利改革与发展战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建设、水利管理体制、水利综合政策等几个领域构筑政策研究框架。在未来五年内重点研究以下内容:研究水利的地位与作用、水利投资贡献率、水利工程公益性补偿、水利建设事权划分、投融资政策、甲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对建设主体的监管、水利国有资产监管;研究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政策、乡镇供水管理政策、水利工程水费政策、水务体制改革、水资源有偿使用、防洪管理政策、节约用水政策、水管单位改革、水行政执法和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的体制及效率研究等等。为了保证政策研究工作起好步,市局对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水利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政策研究实行目标考核,主城区水利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完成1篇政策研究报告,其余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水利部门每年至少完成2篇政策研究报告。对质量较好的政策研究报告,市局还在《重庆水利》、《重庆水利信息》等刊物上专门登载、交流,并向水利部的有关刊物推荐。年终对所有的政策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对优秀研究报告由市局进行表彰奖励。
(二)加强领导,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是抓好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保障
1.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政策法规工作的前提。长期以来,水利部门的干部职工对水利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比较熟悉,而对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却比较陌生,缺乏足够的认识。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看到一个好的政策或法规对带动整个水利事业所起的巨大作用。认识上的偏差,往往造成工作重心的移位。针对这种情况,市局通过会议或文件专门强调抓好政策法规工作对促进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帮助各级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为抓好政策法规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领导重视并全力支持是抓好政策法规工作的基础。我市在政策法规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面对直辖后我市繁重的政策法规工作任务,局领导从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对于在政策法规的制定、论证和协调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总是经常过问,出面协调,上下疏通,推动了文件的及时出台。
3.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是抓好政策法规工作的关键。一部好的政策或法规,必然是因为制度上的创新,才会对事业产生推动力。在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过程中,我们不因袭沿旧,而是力争创新和突破。不仅广采博集国内外一切成功的政策经验,还鼓励大家解放思想,冲破束缚,大胆创新和改革。保证了政策法规的高质量和“含金量”。就拿我市出台的《重庆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规定》这一个政策来说,在土地、林地的补偿标准方面,提出了按《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的低限标准执行,在征地“农转非”的补偿标准方面也进行了严格限制,为全市的水利工程建设节约了大量资金;再譬如在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批准了水利部门组建水利工程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盘活水利存量资产,这一政策无疑会给全市水利系统管理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三、进一步抓好政策法规工作的打算
在新形势下,政策法规工作如何适应水利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除了认识上的提高和领导力量的加强之外,还必须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为调动政策法规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政策法规工作者为水利事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他们自身也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使他们艰苦的创造性的智力劳动与其工作生活待遇相适应,才能帮助政策法规工作者有更大的作为。
二是将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研究重点确定在围绕水利如何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一中心课题,做活如何提高水利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发展和壮大水利经济实力这篇大文章上面。目前,“水利第一”的地位和作用还远远没有形成社会共识,归根到底是水利系统仍然没有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面,没有形成抓行业地位和实力的共识。我们打算在全市水利系统内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进行引导和扶正。
三是积极疏通和协调外部关系,为政策法规的顺利出台铺平道路。当前,一些水利政策或法规起草后迟迟不能出台的事例屡见不鲜。常常因为部门关系协调、疏通不够,从中造成阻力。这方面,我们既要注意作好宣传解释和汇报,又要积极疏通、灵活协调,从而为水利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水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在具体工作方面,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围绕热点、难点,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工作,重点对水务体制改革、水管单位制度改革创新、水权理论、水利投融资政策、水利国有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乡镇供水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争取在水务体制改革、乡镇供水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管单位体制创新方面出一批理论成果。
其次是全力推动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一是全力推动《重庆市乡镇供水管理条例》的出台;二是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制定《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三是争取《重庆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四是着手调研、起草《重庆市水利旅游区管理办法》、《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五是推动各区县出台《征(占)用水利工程设施及有效灌溉面积补偿办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县级规范性文件。通过这些文件的出台,构筑起我市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持和保障全市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2002-10-29 15:0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