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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思路 科学规划
努力做好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十五”总结和“十一五”展望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2006年1月20日)
“十五”时期,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五年来,立足于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全力开展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对策支撑,较好地完成了部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五”水利发展计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新形势,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水利事业大有可为,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总结“十五”,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对水利发展的支撑能力和作用明显提升
(一)努力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对策支撑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的五年。也是水利工作实现重要转变和跨越,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逐渐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水利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适应能力明显提高,治水实践不断创新,治水理论逐步完善,为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五年来,在部党组的亲切关怀和各司局的大力支持下,发展研究中心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服从、服务于部党组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坚持为领导决策和司(局)工作服务,坚持研以致用,开展了160余项课题研究,许多成果为水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促进了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不断在实践中推向深入。
1、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开展治水理论研究
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是在对以往治水实践和治水理论客观、科学总结的基础上,面对发展需求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在寻求解决水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的发展完善需要大量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发展研究中心以在实践中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为主线,多角度地开展了新时期治水理论分析研究。《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理论分析》等课题研究为丰富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内涵提供了理论基础支撑;《中国水权制度研究》、《水权水市场研究》、《国外水权与水价研究》、《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阐释了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的内容实质。治水思路方面的理论研究,引起了社会理论界对水利发展问题的关注,扩大了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同时对实践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如,浙江东阳-义乌用水权交易的探索,南水北调工程引入水使用权分配筹集资本金,松辽流域开展水权初始分配工作等。
2、围绕水利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水利发展战略研究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为水利发展创造新的条件和机遇的同时,也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发展思路的调整,要求水利发展的重大战略也必须及时调整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上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利发展的需求分析》、《加入WTO对中国水利的影响和对策研究》、《中国水利中远期发展战略研究》等课题客观地分析宏观形势变化给水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的对策措施;《21世纪初水利投融资对策研究》、《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对策研究》等课题充分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可能变化,及时提出保障水利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应对措施;围绕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开展了一系列重大专题研究,配合规划计划司完成的《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全国“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等,为“十一五”水利发展提供有效的规划支撑。这些研究成果与宏观形势结合紧密,时效性强、针对性强,对制订水利重大发展战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围绕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对策研究
密切关注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以新的治水理论指导治水实践,是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研究中心注重“研以致用”,一些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水利工作实践,并形成了一系列优势研究领域和“品牌课题”。
水利工程如何实现良性运行,水管单位如何实现正常运转,始终是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研究》在国务院制定《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意见》施行后,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为重点,为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局、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等十余个水管单位编制了改革方案。同时,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先后完成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与投资分摊原则研究》、《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体制研究》、《滇中调水工程建管体制与资金筹措研究》等重大课题,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措施。《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及建设规划纲要研究》、《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等系列课题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撑,编制了绵阳、张掖、淮北、襄樊等多个城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经验和示范作用。
水价关系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水利行业的整体效益。中心以《南水北调工程水价分析研究》、《山西省引黄工程太原供水区水价问题研究》为突破,努力研究水价形成机制,对南水北调等近期兴建的绝大多数重点调水工程水价进行了分析测算,为有关工程建设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提高水利投资保障水平是水利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水利投资渠道不稳,投资缺口依然很大,解决水利投资不足的问题,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和举措。《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研究》、《滇中调水工程建管体制与资金筹措研究》、《洮河九甸峡水利枢纽及引洮工程资金筹措研究》等为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方案。正在进行的《创新水利建设基金研究》工作针对新形势提出了扩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规模、创新水利投入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为创新水利建设基金工作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4、围绕依法治水,开展水法制建设研究
《水法》修订是我国水利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围绕《水法》修订及配套法规立法研究,中心在政法司、水资源司等有关司局的主持和指导下,分别开展了《江河流域管理法立法研究》、《水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前期研究》、《长江法立法必要性研究》、《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研究》等研究工作,为《水法》修订、配套水法规建设和流域机构改革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
为加强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中心在国科司的主持和指导下完成了《中哈、中俄关于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协定研究》,并已作为我国与哈方谈判的基础文本,签署了中哈两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关于国际河流的研究报告由水利部以政务信息报送国务院后,受到了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视和关注,并作了重要批示。
(二)着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五年来,发展研究中心在努力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对策支撑的同时,中心的各项事业也得到了全面发展。目前,中心已经初步形成了方向较明、信誉较好、队伍振奋、运转有效,各方面条件有所改善的新局面。
1、研究力量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中心组建后,如何克服总体研究能力比较弱的问题,是起步时最大的难题。当时的主要问题是中心人员数量多,研究业务人才少;全合并新组建的单位,历史问题多,磨合有难度;旧的管理体制和观念的束缚等。五年来,中心根据职能要求逐步培养出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的研究人员队伍。博士后及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学历的研究人员占研究队伍的比例分别由中心成立初期的3.5%、40%、52%,逐步调整为目前的20%、30%和47%。中心研究人员中8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批中青年研究人员逐渐成为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的骨干,在某些研究领域已经拥有在行业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
2、全面构建研究咨询载体和开放式研究平台
依托课题研究,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构建了不同层次、不同作用的研究咨询载体和开放式研究平台,进一步完善了为决策咨询服务的手段。与课题研究相配合的《参阅报告》、水利蓝皮书《中国水利发展报告》、水利形势分析会成为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有效载体;《水利发展研究》、《水利水电技术》杂志成为水利软科学研究类和技术类的权威期刊;突出水利软科学研究特色和国外水利信息的“中国水势网”,被誉为水利系统软科学研究门户网站;由系统内外中青年研究骨干组成的特约研究员队伍和由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提供了研究咨询平台。
3、初步建立了充满生机的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中心努力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对策支撑,坚定不移地以改革促发展,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为研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经过改革,理顺了主业与辅业的关系,建立了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实施了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分配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理顺主辅关系、强化竞争机制、打破分配格局、实现规范管理、正面应对市场”五项功效。通过改革,中心的研究主业进一步得以彰显,研究辅助力量得到加强,公平竞争、人尽其才的理念在中心深入人心。
(三)几点体会
总结五年来的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1、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必须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只有坚持为水行政管理重大决策服务,坚持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对策支撑,才能“生逢其时”、“谋当其用”,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才有意义。
2、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必须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形势。只有站在宏观的层面,正确把握发展方向,才能做到高瞻远瞩,研究成果才会具有前瞻性、预见性,才能发挥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应有作用。
3、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必须与实践紧密结合。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互动,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只有这样,研究成果才具有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政策研究才有生命力。
4、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好服务政府与开拓市场的关系。为政府决策服务是生存之本,开拓研究市场是发展之源。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与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密不可分。研究工作在政府决策中发挥作用才能充分体现价值,树立权威性。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面向社会拓展市场,实现研究工作跨越发展。
二、认清形势,把握水利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开展水利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必须正确分析经济社会和水利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才能更好地发挥决策咨询的作用,达到“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效果。
(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水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我国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即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种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更加重视发展质量,充分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必将对水利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提出更高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治水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
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探索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新机制,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强化节约和保护意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按照国家经济战略布局和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调整水利发展布局,加强流域与区域的协调互动,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发展。
五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加强大江大河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控制地下水开采,强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提高防洪抗旱的综合能力。
六是深化体制改革,要求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加强水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国家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强化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互动,为水利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水利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快发展步伐,在思路理念、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相应变革,这为水利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
一是理念思路——实现治水思想上的革命。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治水理念的创新,提出了许多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在防洪方面,实现由过去的围堵洪水向给洪水以出路转变,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实现由开源节流并重向以节约为主转变,开展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在生态保护方面,由开发治理向生态自我修复转变,维持河流健康,保证生态用水,实施生态移民、退耕还湖、退耕还林(草)、封草禁牧等生态保护政策。
二是战略规划——实现治水方略上的转变。治水思路的变化,必然带来治水方略和规划布局的变化。在防洪方面,由堤防工程建设转向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拓宽洪水出路;在水资源配置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构筑我国“四纵三横”的水资源配置格局;生态安全方面,按照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原则,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加强预防监督,工程措施以淤地坝建设和坡改梯为重点,工程建设中注意对生态的保护,有保护地开发。
三是体制机制——实现管理方式上的变革。通过体制改革、理顺关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良性的水利发展机制。在管理体制方面,健全与水利社会管理职能相适应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洪水干旱等灾害管理体制,落实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深化水利工程建管体制和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在运行机制方面,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形成良性的水利投融资、水价形成机制,以及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是政策法规——实现依法治水的新格局。水利法制建设是水利发展的重要保障,核心是建设与水利发展相适应的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在立法方面,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修订《水土保持法》,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建设,探索流域管理和水权制度等方面的立法;在执法方面,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和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洪水干旱管理制度、以水权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功能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以预防监督为主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等。
(三)国家深化体制改革,使水利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建立更加规范的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立法前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方式、方法及研究成果的有效管理使用机制。
二是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水利政策咨询机构的综合研究能力要求更高。国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求建立健全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服务体系,整合各方面的研究力量,形成各类研究机构的优势互补和最大合力,不断提高水利政策研究咨询机构的综合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咨询业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水利政策研究的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各类政策咨询机构应运而生,加之国际中介服务组织的进入,使国内政策咨询业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亟待建立政策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管理,规范行业自律管理,以形成政策咨询业的有序竞争,提高行业整体效率。
三、规划未来,努力做好“十一五”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一)“十一五”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密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和“十一五”期间水利中心工作,以水利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为抓手,以服务政府决策为根本,以拓展市场为动力,以全面提升研究能力为保障,加强水利理念思路、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研究,为“十一五”水利发展与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对策支撑。
(二)主要研究方向
以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为主线,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重点,以水权制度研究为突破口,针对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主要研究方向是:
1、治水理念与思路的创新研究
一是研究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的完善和创新;
二是研究可持续发展水利如何体现社会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三是研究可持续发展水利如何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机结合。
2、水权制度的深化研究
一是开展水权初始分配的研究。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探索研究水权初始分配的原则、规则与程序、取得方式及水权初始价格形成等;
二是开展水权流转机制研究。在研究水权初始分配的基础上,研究水权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的条件、程序、规则及转让价格形成等;
三是开展水权市场监管制度研究,重点是研究在水权初始分配、水权转让与交易等环节的监管主体及其职责、权限、监管程序与手段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3、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化研究
一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规划与政策框架设计研究,提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性建议;
二是进一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性研究。结合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构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与节约的良性互动关系;结合水资源条件和行业发展水平及节水技术成本与效率,研究流域、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等;
三是进一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机制研究,特别是水价形成机制及结构研究。根据各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状况,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与结构调整目标,重点研究水价形成机制、特别是水价中资源成本的形成,各类用水的比价关系、资源成本与工程水价的比价关系及促进节水的水价制度与计价方式;
四是研究节水产品认证与市场准入制度。
4、水资源安全的深化研究
一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水功能区划,从总量、结构、配置、储备及保护等多角度开展水资源安全战略研究;
二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点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研究,重点研究技术标准、评价指标、水源供应保证、水源保护措施及污染处理等;
三是结合城镇化趋势,开展城市饮用水保证与水源保护研究。根据城市发展规划与人口变迁趋势,研究城市水源合理布局、水源保证措施等;研究提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标准、评价指标、管理体制、保护措施、预警和应急机制以及相关的运行机制等;
四是根据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及国民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的趋势,研究水利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措施、政策与体制,研究水资源配置与水利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相关体制、政策与措施;
五是开展水生态安全研究。根据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结合水功能区划,开展生态用水保护研究,重点研究水生态危机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生态用水调度管理体制及补偿机制;开展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的政策研究,重点研究水土保持管理体制与协调机制、补偿机制、激励与制约机制;从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相协调的角度,研究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河湖污染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水污染控制管理体制与相关机制,开展排污权的探索研究。
5、防洪抗旱减灾的深化研究
一是根据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的思路调整,开展洪水风险管理制度研究;
二是开展洪水干旱灾害预警机制、预案系统及应急处理机制研究;
三是开展洪水干旱灾害补偿和救助机制研究,探索研究洪水保险制度,探索多渠道、多主体、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灾害补偿和救助机制;
四是根据大江大河防洪规划要求及蓄滞洪区的作用、运用机率等综合因素,开展蓄滞洪区管理制度研究,重点研究蓄滞洪区分类管理、调度体制与运用模式,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经济建设与生产布局,蓄滞洪区运用修复及补偿机制等;
五是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研究,重点研究洪水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核算方法及相关标准建议。
6、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深化研究
一是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探索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研究,特别是研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及田间水利设施的投入与运行机制;
二是根据取消农业税、取消“两工”等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探索与农业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相配套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新体制;
三是开展农业生产末级渠系用水管理研究,包括用水管理体制、末级水价管理体制、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等;
四是结合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精神,根据国家投资体制、公共财政体制以及农业水价的改革情况,开展国有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
7、水利管理体制的深化研究
一是以涉水事务为核心开展水行政管理体制研究,重点研究流域管理职责、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行政管理与经济管理的关系、水行政许可与审批改革、水法制建设等;
二是以水权制度为基础开展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在水权制度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流域与区域管理体制、流域与区域水量分配、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及地下水超采管理等研究;
三是开展水利工程建管体制研究。在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等制度研究基础上,探索研究水利工程“代建制”的内涵、体制与机制等;根据国家整体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结合投资体制、公共财政体制与水价管理的改革,继续深化水管单位分类体制改革研究;
四是开展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根据国有资产整体分类要求,开展水利国有资产分类与性质研究;在资产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总体要求,研究水利经营性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与授权管理制度;探索水利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非经营性资产所有、管理、占有、使用的关系与体制,研究非经营性资产的运行维护机制;在研究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探索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
8、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研究
一是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探索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新机制,研究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向与结构调整;
二是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水利发展的客观需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水利投资新体制;
三是为促进水利投资主体、投资渠道、投资方式多元化,提高水利项目的融资能力,深化水利工程运行机制研究,重点研究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与管理制度。
(三)研究能力建设
以拓宽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为核心,以研究力量建设和组织为龙头,以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信息工作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为保障,全面提高研究能力。
1、转变观念,科学规划,全面拓宽服务对象与服务领域
处理好为政府决策服务和为市场提供咨询服务的关系,以服务政府来培育品牌,以树立品牌来拓展市场。
服务政府,就是要紧紧抓住水利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为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通过提升为政府服务的深度、广度、层次和水平来确保对策支撑体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培育和树立水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品牌。
拓展市场,就是要在为政府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的基础上,树立市场竞争意识,以市场机制为导向,通过品牌效应来开拓市场。通过向市场提供咨询服务,推动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同时验证和剖析水利重大政策,发现水利发展与改革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反过来再用实践中的鲜活经验来推动重大问题研究,从而更好地为政府提供对策支撑。
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竞争意识,科学规划,合理划分服务领域:
一是继续以水利部为中心服务的首要对象,重点要提供四个方面的研究咨询服务:理念思路研究,战略规划研究,体制机制研究,政策法规研究。
二是进一步积极争取为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服务,重点是提供国家重大政策中涉水事务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为流域和地方水利机构服务的力度,重点提供三个方面的研究咨询服务:流域、区域水利发展战略与重大问题咨询,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咨询,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咨询。
四是进一步开拓和挖掘与国内外相关研究基金、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合作的领域,重点提供四个方面的研究咨询服务:流域管理与发展,水土流失与贫困,河流开发与生态,水权制度与立法等。
五是进一步拓展为行业外市场服务的比重,重点提供四个方面的研究咨询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资源配置与规划咨询,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资源评价咨询,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咨询,供水市场和项目咨询。
2、内部培养,外部合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人才与组织建设
处理好自身研究力量建设与外部研究力量组织的关系,以自身力量建设来带动外部研究力量组织,以外部研究力量组织来促进自身研究力量建设。
加强自身研究力量建设,按照水利重大问题对策研究的要求,明确研究工作重点,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研究力量布局,合理设置人才资源结构;着重引进在行业内外具有较高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强化现有研究骨干的培养;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研究咨询机构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人才培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研究载体,充分培育和发挥“两刊一网”、蓝皮书、参阅报告及水利形势分析会的品牌优势,积极培育新的研究载体。
加强外部研究力量组织,进一步扩大开放式研究深度和广度,开展与国内外研究咨询机构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互建研究基地;积极整合行业内研究力量,充分调动特约研究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知名专家咨询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
3、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信息工作
处理好基础理论研究、基础信息与应用性研究的关系,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信息为应用性研究提供理论根基和信息积累,应用性研究反过来又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信息。
基础理论研究,以水权理论、水资源价值理论等为核心,集中一定优势力量,积极争取研究资金,完善保障机制,提高理论研究水平。
基础信息工作,以水利文献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整合行业相关信息资源,建立成果共享平台,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4、积极创新,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中心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
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探索人员退出机制,建设研究、管理和经营三支队伍。
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分配机制,坚持重业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岗位设计不同的薪酬制度,建立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坚持“全程质量跟踪管理”,将质量管理前置,坚持和完善立项审查、大纲审查、内部审查和验收审查环节的严格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
展望“十一五”,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相信,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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